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是一家专业汽车运输企业,日常经营缴纳营业税,所得税.2010年公司将不能使用的一批旧车转让给个人,车辆过户时,已缴交易税.但在今年税务检查时,税务局让企业按账面资产缴纳4%增值税,对吗?依据是什么?请老师解答.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出售旧车,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4%)×2% 缴纳增值税)。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