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长期停产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当地会计事务所不认可

2012-03-31 12:33:37
提出如下问题:
当地会计事务所认为你的答复不对,答案肯定但理由和答案不配比,我请你说出你的依据及出处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非正常的停工损失,不应该有恢复生产后的产品承担其成本,应该记入当期损益。只有正常的,按程序规定,为了保证产品质量的,需要记入生产成本。会计制度只规定了停工时的处理,没有具体规定最后结转的方向,是结转到损益还是产品成本,应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仅供参考。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