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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与子公司合并账务该如何操作

2012-04-07 12:14:25
提出如下问题:
1、本月计划把全资子公司的账务和总公司的账务进行合并,但子公司一直是亏损,请问如何进行账务处理,财务报表如何上报?

2、子公司下一步可能对外承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是否都得注销?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全资子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在注销前账务不能进行合并,只能合并报表。
2、子公司对外承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开户银行无需注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九条 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有独立的生产经营权,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并定期向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上缴承包费或者租金的,承包人或者承租人应当就其生产、经营收入和所得纳税,并接受税务管理;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发包人或者出租人应当自发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内将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关情况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不报告的,发包人或者出租人与承包人或者承租人承担纳税连带责任。


根据国税发(2006)37号文件规定:“承包租赁经营的纳税人,应当以承包承租人的名义办理临时税务登记。个人承包租赁经营的,以承包承租人的身份证号码为基础加2位顺序码编制纳税人识别号;企业承包租赁经营的,以行政区域码加组织机构代码为纳税人识别号。”
临时税务登记证件的有效期限?
承包租赁经营的,办理临时税务登记的期限为承包租赁期;
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临时税务登记的期限为合同规定的承包期。?
六、临时税务登记的管理?
取得临时税务登记证的纳税人,可以凭临时税务登记证及副本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涉税事项。
按照税收征管法第十七条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开立账户,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应当在其税务登记证件副本中登录纳税人的账户、账号,纳税人再将其账户、账号书面报告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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