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工程用材料及工程外包费用如何取票

2012-04-08 22:26:29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现对选厂进行搬迁,搬迁及安装是承包给外单位来做,属天包工不包料,承包搬迁安装的单位不负责搬迁安装工程用的材料,工程用材料由我公司负责。现我公司搬迁安装过程中购买的工程用材料,先记入“库存材料”,领用时记入“在建工程”,工程完工后,在建工程科目中搬迁安装工程用材料转入“固定资产”。问:1、搬迁安装工程使用的材料进项税是否能抵扣?2、搬迁安装使用的材料是否属于“甲供材”?搬迁安装材料款是否要到当地地方税务局开据建安发票?工程中发生的“甲供材”是否要开据建安发票才能入“固定资产”?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安装工程使用的材料进项税是不能抵扣
2、是的你的理解正确,属于甲供材
3、安装材料款可以通过在建工程再转到固定资产,但是,由于建筑企业对工程所用原材料、其他物质和动力无论是建设单位提供还是纳税人提供,均应并入营业额缴纳营业税(不含装饰劳务)。建议你企业支付甲供材的营业税税金给建筑企业,建筑企业开具发票的同时在发票上注明甲供材的金额。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