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常从上海采购材料,原用的是7%的 公路内河货运发票 或 铁路运输的货票 ,现因上海营业税改增值税,收到 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 ,税率11%,其 费用项目及金额 栏填入的是 费用项目-运费 金额-XX元 费用项-空格 金额-空格 ,在 运输货物信息 栏中填入的是 冷轧卷2吨。请问:1、这类运输发票首次收到,是否可以抵扣(按11%)? 2、发票中各栏填写是否正确?因我司前不久在税务稽查时被提出“认可此事件的真实性但栏目内容填写不正确要求被进项转出,因违反相关发票管理办法”,且对方公司此次在装卸费、搬运费等一并计入了 金额-XX元 3、因我司以后常会与上海属地的公司产生此类业务,请提供相关字号法规予以解读参考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可以按照11%抵扣,但是发票填写还是要符合运输发票的填写要求才可以。建议你们让对方分开填写比较好,按当地税务的要求处理,避免纳税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