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企业重组中的账目处理

2012-04-29 18:53:45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原来的筹建期的营业执照已经到期,工商部门又不给办延 续,所以我想把原来的公司注消,成立新公司。因为是筹建期,公司帐上挂了很多长期待摊费用,请问企业重组以后可以把原来公司的账上挂的长期待摊费等和往来帐转到新公司吗?通过什么手续呢,是新旧公司的协议吗?还是什么?请老师指教!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可以的,可以全部按账面价值结转,只是企业的名称改变而已。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按下面的文件处理,是不用进行清算的,具体您可以按财税【2009】59号文的特殊重组处理,该文的全文您可以到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下载。个体企或个人合伙企业投资入股时,被投资企业分红时是须要代扣个人所得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9〕59号  四、企业重组,除符合本通知规定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的外,按以下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一)企业由法人转变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等非法人组织,或将登记注册地转移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包括港澳台地区),应视同企业进行清算、分配,股东重新投资成立新企业。企业的全部资产以及股东投资的计税基础均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企业发生其他法律形式简单改变的,可直接变更税务登记,除另有规定外,有关企业所得税纳税事项(包括亏损结转、税收优惠等权益和义务)由变更后企业承继,但因住所发生变化而不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5号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偶然所得和其他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