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属地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为地方政府承担一部分储备粮油,财政给予一定额度的储备粮油的利息费用补贴,现当地税务局要求企业将2011年度收到的财政补贴缴纳营业税?企业从1995年就开始收到财政补贴,从未交过营业税,为什么2011年度要缴纳?地税缴纳的依据是财税【2011】94号文件和当地中央直属库已缴纳营业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财税【2011】94号文件没有免营业税的规定了。所以要交营业税。在此之前均有文件规定免征营业税。如:财税[2009]151号、财税[2006]10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