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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井下排水设备及费用属不属于安全生产费用?

2012-05-16 12:26:30
提出如下问题:
请问,1、磷矿井下有抽水设备向外排水,发生的费用(包括设备)属不属于安全费用?若在生产成本中直接列支,是不是存在安全费又提又支要调增所得额?2、井下通风设备物资如风筒等费用也同上提问。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直接从事煤炭生产、非煤矿山开采、建设工程施工、危险品生产与储存、交通运输、烟花爆竹生产、冶金、机械制造、武器装备研制生产与试验(含民用航空及核燃料)的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企业)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费用(以下简称安全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或者项目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列支费用,实际发生的冲减预提费用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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