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方与一企业签订商品销售合同。定价比同类产品市场价格低不到20%。请问税务机关有权调整我价格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如果不是关联交易且有正当理由,税务机关无权调整,否则税务机关可以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或者外国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从事生产、经营的机构、场所与其关联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应当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不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或者支付价款、费用,而减少其应纳税的收入或者所得额的,税务机关有权进行合理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