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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税的纳税时间

2012-07-12 18:11:57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物流企业,营业税纳单位,请问我公司按权责发生制确认了运输收入(有几百万),也预提了营业税等,但还没开具发票(是自开票企业,也是试点物流企业,按差额征收营业税),在申报税时是否也要把预提的营业税申报收入并交纳?差额征收营业税要怎么抵税?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是否申报营业税,按下面的规定申报。差额征收营业税要按发票抵税。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规定:
《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十二条 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营业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是指纳税人应税行为发生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取的款项。  条例第十二条所称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的当天;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行为完成的当天。  第二十五条 纳税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或者销售不动产,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或者租赁业劳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将不动产或者土地使用权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不动产所有权、土地使用权转移的当天。  纳税人发生本细则第五条所称自建行为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销售自建建筑物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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