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是河北的矿山企业,营业执照上面的经营范围包括矿石采选加工销售和普通货运,并且税务登记证上面也包括普通货运。依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第四条“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的运输费用,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7%的扣除率进行抵扣”,请问我单位倒运矿石和铁粉的时候,能不能自己给自己开运输发票,如果开发票的话能不能抵扣进项税,有什么依据?如果不能开发票,不能抵扣,又有什么依据?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自己不能给自己开具发票,目前税法规定的收款方和付款方为两个实体,不是一个,如果自己给自己开票,会造成纳税混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