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请问退休人员除每月从保险所领用社保工资以外,公司另发放的生活补助(增资款)须在什么费用下列支不会有个税风险?能否税前扣除?有具体文件参考吗?除了此项补助外,还有哪些费用类似?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向退休人员发放的补助不得税前扣除。
2、返聘离退休人员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第15号
一、关于季节工、临时工等费用税前扣除问题
企业因雇用季节工、临时工、实习生、返聘离退休人员以及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区分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并按《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