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关于所得税减免的账务处理

2012-07-30 20:51:32
提出如下问题:
从2004年到2008年我公司取得了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该政策经过了税务局审批,属直接减免,但税务局未明确减免税的用途,税务人员口头要求列入“资本公积”,现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我们的账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调到“未分配利润”中?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按国家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是用于企业发展生产。
2、法定直接减免,不作会计处理。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