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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所得税减免的账务处理
2012-07-30 20:51:32
提出如下问题:
从2004年到2008年我公司取得了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该政策经过了税务局审批,属直接减免,但税务局未明确减免税的用途,税务人员口头要求列入“资本公积”,现会计师事务所提出我们的账务处理不符合会计准则。请问:我们是否可以调到“未分配利润”中?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按国家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减免税是用于企业发展生产。
2、法定直接减免,不作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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