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有几辆汽车要进行转让,涉及到增值税,该增值税是由车管所代收还是由公司直接向税务局申报交纳?请告诉我政策依据。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出售旧车,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含税销售额÷(1+4%)×2% 缴纳增值税)。
《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9]9号
(二)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
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
2、即使当地规定由车管所代收,但纳税人应该做纳税申报。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的,应纳税额填列在增值税申报表第21行、减征额填列在23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