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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和境外股东借款是否交营业税

2012-11-02 13:22:31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司在2004-2007年期间,分几次想境外股东外汇借款,2009年归还了本金,2010年1月份归还股东借款利息,请问外方股东借款利息是否应代扣代缴营业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新的营业税法规定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的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劳务,故支付方需要代扣代缴营业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2号令)
第四条 条例第一条所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提供条例规定的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条例规定劳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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