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营改增,船舶代理业收入放大10倍,防洪费怎么缴,也要放大10倍? 之前船舶代理业营业收入按差额,现在收入要放大。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现在依然按收入的差额缴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的通知
国税发〔1993〕149号
(一)代理业
代理业,是指代委托人办理受托事项的业务,包括代购代销货物、代办进出口、介绍服务、其他代理服务。
1. 代购代销货物,是指受托购买货物或销售货物,按实购或实销额进行结算并收取手续费的业务。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076号)第四条规定:“代理业的营业额为纳税人从事代理业务向委托方实际收取的报酬”。根据此规定,由于代收代支的部分不是实际收取的报酬,因此不应作为代理业的计税营业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