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你好,我公司在异地设立办事处,租房办公,人员吃、住、办公都在此房中,偶尔外来人员也住在此,请问1、购买的洗漱等日常生活用品,财务从税收的角度如何处理为好?2、办事处雇厨师解决员工一日三餐,偶尔对外招待,厨房买的灶、锅,碗等厨房用品、使用的液化气等入什么费用好?3、租房购置的整体厨房类的大件物品可算装修费用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办事处的费用应单独核算。办事处对外经营必须在所在地办理税务登记。
2、上述所述期间费用或用于职工福利的固定资产所提折旧应该作为职工福利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