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
比如:A公司为国内居民企业,B为海外注册的公司的分公司或子公司,A公司转让技术权给B,流转税和所得是有什么优惠政策吗?分别分公司和子公司两种情况?具体的文号是什么?谢谢您。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具体文件如下:
专利技术转让等技术性收入免征营业税、部分减免所得税
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依据《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对科研单位和大专院校服务于各业的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所取得的技术性收入暂免征收所得税。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所得税。其中所涉及技术为专利技术或非专利技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的条件是,当事人双方须签订技术转让等技术合同。并到技术合同登记处认定登记。(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和《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