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药品过期失效,做财产损失的同时,购进药品的进项税是否需转出?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非正常损失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需做进项转出处理。
2、《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 规定: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第50号令)
第二十四条 条例第十条第(二)项所称非正常损失,是指因管理不善造成被盗、丢失、霉烂变质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