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派单位一批高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费用,金额也较大,能否一次性入职工教育经费。帐务处理时:借:其它应付款--职工教育经费,贷:银行存款,对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其账务处理涉及的会计分录为:
借:管理费用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经费
实际报销培训费等职工教育经费时,其账务处理涉及的会计分录为:
借:其他应付款-职工教育经费
贷:现金、银行存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