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集团总部,主要经营煤炭销售。以前注册地址是内蒙古乌海市,但是办公地点在内蒙古包头市,包头市有一家子公司A(以下简称A公司),当时为了方便经营管理,集团购买车辆的户都落到了A公司,现在集团总部也将工商税务注册到了包头市,为了合理将集团车辆所发生的费用入账,现集团如将A公司账上的车辆转回集团总部,有什么好的建议和方法可以避免交易费用或少交税?转回集团的车辆是否可以继续按净值计提折旧所得税前列支?是不需要报批税务机关?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税收筹划问题按俱乐部的规定不在网上作答请谅解!转回集团的车辆可以继续按净值计提折旧在所得税前列支。不需要报税务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