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关于生物制品享受3%优惠政策,会计核算应注意那些问题?

2013-03-01 17:02:27
提出如下问题:
我单位根据实际,已报批了享受国家关于3%优惠政策,由于我单位业务量比较大,涉税品种较多,目前执行的税种有17%,13%,3%。请教老师,在多税种的核算中,应注意那些问题,避免税务风险?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8年第538号 规定: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