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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问161559

2013-06-06 17:49:30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我公司2012年12月份,分两次发放年终兑现,是否可将两次的合计数使用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税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在一个月内分次发放的工资、奖金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所得。
2、同理在一个月内分次兑现的年终奖金,为一次性发放。即税法的次为“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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