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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为简易征收办法,以前的设备进项税额是否需要做转出?

2013-06-26 14:57:05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今年开始我公司生产产品纳入增值税简易征收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额。现在有个问题,生产此类产品的车间为以前年度建设投入使用,存在2009年以后采购的设备等固定资产,当时抵扣了进项税额。改为简易征收办法后,之前固定资产抵扣的进项税额需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

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不需要做进项税转出。
专家补充回复
专家回复
如果进项税有留抵额需要进项税转出。
专家回复
如果进项税有留抵额需要进项税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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