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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为个人报销汽油费涉税问题

2013-10-07 22:44:53
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我是一家医药生产企业,现有大部分销售人员,公司规定每月按一定额度为销售人员报销区域内火车或客车票,但现在大部分销售员已自己买车,只有汽油票,没有客车票。现想用这部分汽油票顶车票。请问专家:我们为销售人员报销汽油票涉及哪些税种?依据哪些文件?谢谢专家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总局没有具体规定,参照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若干企业所得税业务政策问题的通知京地税企〔2003〕646号的规定:
对纳税人因工作需要租用个人汽车,按照租赁合同或协议支付的租金,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对在租赁期内汽车使用所发生的汽油费、过路过桥费和停车费,在取得真实、合法、有效凭证的基础上,允许税前扣除。其它应由个人负担的汽车费用,如车辆保险费、维修费等,不得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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