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A公司(有甲乙控股)
分立
B公司(资产管理公司) C公司(经营公司)
说明:1、B资产管理公司的资产包括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
2、C公司只做生产经营,再依据实际使用情况租赁房屋、机器设备;
3、A公司的分立原有的甲乙控股方不发生变化;
税务问题:
1、A公司的分立是否可以按账面价值处理?还是必须按公允价值?房屋、土地分立都涉及哪些税?分立方面的土地增值税相关规定是什么?
2、C公司租赁房产的标准?是否必须连带土地一起租?是否必须高于其折旧?机器设备租赁费是否有标准?
假设未来C公司并入上市公司M,B、C 关联公司之间租赁费偏低,M公司对外披露是否需要调整?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股权比例未变化,企业分立,按历史成本价格入帐。不涉及流转税金及所得税金。
2、房租出租按市场价值确认,设备按市场价格,无其他具体标准。
3、关联方交易要进行披露,关于价格等都要披露。需要按独立交易原则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