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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种植后销售收入应纳企业所得税问题

2014-01-06 18:13:4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除了享受免缴增值税外,企业所得税上是否还可以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八十六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
  (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3.中药材的种植;
  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5.牲畜、家禽的饲养;
  6.林产品的采集;
  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8.远洋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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