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你好,我公司是一家设计院,我公司下面有一家全资子公司(母公司计入长期股权投资),现在子公司用净利润分配利润(已缴纳所得税),母公司计入投资收益,母公司收到投资收益后是否要纳税?(是否要缴纳所得税),依据的文件及具体条款是什么呢?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但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六十三 号)规定:
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2号)规定: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