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方是购买方,买的材料不符合我方规定,影响了我方生产,向对方索取的索赔款。需要交税吗?交什么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因涉及到增值税进项税,发生质量问题要求索赔,正确的处理方法是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
第十四条 一般纳税人取得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的,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的,购买方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填报《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以下简称《申请单》,附件3)。
第十九条 销售方凭购买方提供的《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防伪税控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
红字专用发票应与《通知单》一一对应。
2、收回的增值税额,从取得红字专用发票的当期的进项税额中扣减,同时冲减购进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