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好:我们是医药企业,由于企业进行了股权转让,原有企业的出现个别的医药行业检查时,有各地的种品检查罚款,原来这些罚款都由经销垫付的,到时候就给处理了,但是由于企业股权转让了,就不能及时处理了,经销商要求付款。而且还不是当年的,我们想把这笔业务列入到未分配利润,请问老师这样处理可以吗?还有就是公伤处理,没有经过仲裁,责任人和公司签订协议,先付50万元赔偿,又借5万元,由以后的公伤补贴扣,请问老师这50万元我们想列入未分配利润可以吗?企业清算要结束了,那5万元借款还能挂其他应收款吗?如果也列入未分配利润可以吗?我的问题很麻烦,请老师帮忙。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以前年度的费用可以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调整,然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期初未分配利润科目。
2、工伤也可以用税后利润支付。工伤必须有工伤证明,否则涉及个人所得税。借款收不回,清算时核销。
专家补充回复 |
| 专家回复 | 当其影响年度损益时才是所得税的调增项。直接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不影响年度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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