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当年度”能否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例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颁发日期是2013年11月,问2013年能否享受高新技术税收优惠政策?法律依据是什么?有没有现实中遇到过该情形的企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认定(复审)合格的高新技术企业,自认定(复审)批准的有效期当年开始,可申请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
2、企业取得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后,可持 “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税手续。手续办理完毕后,高新技术企业可按15%的税率进行所得税预缴申报或享受过渡性税收优惠。
国税函〔2009〕2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