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企业分立后总分机构汇总纳税问题

2014-03-24 14:25:12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是总分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现在即将把主营业务进行企业分立(一般税务处理),分立后的企业包含分立前的分支机构。问题是:1、分支机构在分立过程中是变更还是重新设立?2、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是延续前期税务机关还是按新分立的企业重新划定?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概念:分立,是指一家企业将部分或全部资产分离转让给现存或新设的企业,被分立企业股东换取分立企业的股权或非股权支付,实现企业的依法分立。
2、分立公司可以是现存或新设的企业,分立公司为独立法人。
3、总机构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的税务机关为原税务机关。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