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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发票普票

2014-04-08 00:39:38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你好,我们是一般纳税人单位,上月开了一张增值税普票并且已经报税,并且已经缴税。本月进行更正如何处理。请老师详细介绍一下。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
第二十七条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开具发票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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