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专家您好:我是一家医药生产企业,为扩大生产现购买其他企业一厂房和设备。现有几个问题请教如下:
1、我购买方需交纳哪些税种?计税依据是什么?
2、我公司入帐依据是什么?对方能给我们提供房屋和设备发票吗?如依评估报告入帐以后提取折旧能在税前扣除吗?
谢谢专家!急!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购买厂房:对方可提供营业税发票。
1)需缴纳契税(3%--5%浮动税率)。
2)印花税: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按所载金额0.5‰计税贴花。、
2、购进设备按发票金额入账,所提折旧才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已抵扣进项税的),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故,可以按规定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
2)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故,可以按规定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