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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178565提问
2014-07-25 14:13:35
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按您所说,企业所给劳务报酬部分都是开具过发票的,那我可否先入应付职工薪酬再转入管理费用或成本,还是直接入管理费用?(注:想增加应付职工薪酬额,多提经费)。合理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若与企业已签订劳务合同,则支付的劳动报酬为劳务报酬所得,则不能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核算。
2、若未与企业签订合同,工资在应付职工薪酬科目中核算可以。但有可能涉及社保问题。请自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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