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为部分员工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入管理费用—其他保险科目对吗?这样能否税前列支?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为部分员工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计入“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科目。
为职工购买各类应税团体险,如补充医疗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重大疾病保险(综合保障保险),交通意外保险等未按规定足额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在征税时,应将支付的保费支出按个人应得额度计入每个被保险人当月收入,与当月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未划分到个人的,将保费平均计入被保险人当月收入,合并计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