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司为生产汽车配件的企业,进口生产设备3台,价值较高,由厂家包到厂安装、调试培训。在商务合同部分中就设备采购价格和数量及付款条件等问题列示,附属的技术合同中有调试、培训条款,由厂家免费提供,超出规定时间的,另行报价收取。
现在想咨询一下,这类的业务涉及代扣非居民企业营业税和预提所得税么?(该设备供应商在上海设有机构,我司在四川)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进口货物的价款中单独列明安装调试费培训费不计入该货物的完税价格。
2、向境外支付安装调试费培训费需代扣代缴营业税。
3、劳务发生在境外的不征收企业所得税。劳务发生在境内的按法定税率25%缴纳企业所得税,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应提交《非居民企业承包工程作业和提供劳务享受税收协定待遇报告表》;劳务同时发生在中国境内外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10〕19号
第七条 非居民企业为中国境内客户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凡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的,应全额在中国境内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凡其提供的服务同时发生在中国境内外的,应以劳务发生地为原则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并就其在中国境内取得的劳务收入申报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务机关对其境内外收入划分的合理性和真实性有疑义的,可以要求非居民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并根据工作量、工作时间、成本费用等因素合理划分其境内外收入;如非居民企业不能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税务机关可视同其提供的服务全部发生在中国境内,确定其劳务收入并据以征收企业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