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房地产公司与另一投资公司联合摘一块地,共同建设,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证为两公司的名字,并各自出具土地费用,报批报建手续也是两个公司的名字。在签署工程施工合同时可否签署是双甲方的合同,决算时共同决算,分清各自承担的工程款?
因是同一地款,合同分别由施工方和两个甲方分别签独立的合同较为复杂。签双甲方合同在税务上是否可行。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这属于法律方面的问题,不属于税务方面的问题,我们是做税务答疑的。个人认为是可以的。既可以是并列,也可以是主从,要根据两个公司的实际情况来定。为谨慎起见,这个问题还请咨询一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