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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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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摘牌
2014-10-28 23:34:22
提出如下问题:
我房地产公司与另一投资公司联合摘一块地,共同建设,土地出让合同和土地证为两公司的名字,并各自出具土地费用,报批报建手续也是两个公司的名字。在签署工程施工合同时可否签署是双甲方的合同,决算时共同决算,分清各自承担的工程款?
因是同一地款,合同分别由施工方和两个甲方分别签独立的合同较为复杂。签双甲方合同在税务上是否可行。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各自出具土地费用,土地证显然可以分清为各自的。各自应分别于施工方签订施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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