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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费一次性收取纳税问题

2014-10-29 16:42:33
提出如下问题:
2014年11月收取2015年1月1日-12月31日全年的物业费,这种情况是提供应税服务前预收全年的物业费,请问我到底怎样处理,才能享受免税(安12月平均月没有超过3万),发票也没有开具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1、企业所得税可以按受益期确认收入。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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