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转租房屋收取租金,营业税是差额纳税吗?租金在9月收取,所得税如何确认?该房屋房产税如何确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贵公司转租房屋收取租金,营业税是全额纳税,租金在9月收取,所得税=(收取的租金-支付的房租-相关税费)*25%,该房屋房产税按租金的12%缴纳。
《营业税暂行条例》第五条规定,纳税人的营业额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下列情形除外:
(一)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二)纳税人从事旅游业务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替旅游者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住宿费、餐费、交通费、旅游景点门票和支付给其他接团旅游企业的旅游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三)纳税人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四)外汇、有价证券、期货等金融商品买卖业务,以卖出价减去买入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五)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上述规定,房屋转租不属于差额计算营业税的范围,应按全部转租收入计算缴纳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