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关于国税总局2014年57号文件的,如果营业税与增值税每月低于3万是同时可以享受免税政策,还是按企业主体来说,一个月收入未超过3月的才可享受免税?盼回复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兼有增值税应税项目和营业税应税项目的纳税人,既属于增值税纳税人,又属于营业税纳税人,为支持小微企业发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纳税人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分别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增值税和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