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您好,请问我们是房地产开发公司,我们和施工单位签的建筑工程合同里后面含的甲供材和设备有:钢材、水泥、配电柜、潜污泵。那么我们采购的暖气片、铝合金窗、水表、入户门、低压开关柜等等,还从建筑工程合同总金额里扣除吗;这些是甲供材吗;甲供材补营业税谁掏钱呢?谢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您好,
合同中规定甲供材和设备有:钢材、水泥、配电柜、潜污泵。所以你们采购的暖气片、铝合金窗、水表、入户门、低压开关柜等,就不应是甲供材料和设备,应包含在建筑工程合同总金额里。
“甲供材”在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中有专门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如果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中未载明“甲供材”金额,甲供材仍要并入建筑业营业额一并计缴营业税。但印花税没有这方面的规定,计算征缴印花税时,这部分通常不需要计算贴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