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您好,我是山西省一家玉米收购企业,收回来的玉米再卖给饲料公司,他们需要我公司开增值税发票,我公司不是免税企业,开发票是要上税的,玉米的利润很低,一开票就赔钱。外省的一些地方不知道怎么做的就可以免税,所以想让专家给我们一条方案,怎么能免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是不免税的,2002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产品,或者从小规模纳税人购进的农产品,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进项税,使用收购小票要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2010年10月25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制种行业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17号,以下简称17号文),规定制种企业提供亲本种子委托农户繁育并从农户手中收回或利用自有土地或承租土地,雇佣农户或雇工进行种子繁育,再经烘干、脱粒、风筛等深加工后销售种子,属于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从这种经营模式的性质以及文件基本精神分析,除种子和畜禽外其他《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中的农业产品采用“公司+农户”经营模式,应该同样享受免征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但是,在相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试图扩大解释适用其他农产品进行“公司+农户”经营模式的纳税筹划,还是有一定税务风险的。
提供以上信息供贵公司借鉴。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