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我公司的职工食堂承包给个人经营,承包合同规定所有食堂的设备和水电气均由我公司承担,承包人只负责供应职工饭菜,我公司计提餐费计入工资,然后又从工资中代扣餐费给食堂,请问,计提的餐费应计入工资总额还是计入福利费,所得税前怎样扣除?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应当计入职工福利费,需要要公司制度的支持。公司得制定制度。
三、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
《实施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
(一)尚未实行分离办社会职能的企业,其内设福利部门所发生的设备、设施和人员费用,包括职工食堂、职工浴室、理发室、医务所、托儿所、疗养院等集体福利部门的设备、设施及维修保养费用和福利部门工作人员的工资薪金、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劳务费等。?
(二)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供暖费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困难补贴、救济费、职工食堂经费补贴、职工交通补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