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答疑

电话答疑热线:010-56705591

电话答疑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7:00

(周三和周五下午16:00结束)首次拨打电话需输入用户名密码进行会员验证

二次分装包材是否缴消费税

2015-02-07 08:55:50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开展定制酒业务,第一次销售酒用200斤坛装(坛子已计入销售成本)并于当月收款并申报缴纳税款,代客户保管于酒洞,3年后客户提酒,免费提供分装材料(1斤或3斤装)给客户包装酒,请问第二次分装用的包装材料是否还需申报缴纳消费税?

如客户自订包装材料,我公司代包装,客户的包装材料是否需申报缴纳消费税?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您好,

消费税的纳税人是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零售和进口《中华人民共和 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销售酒时一同销售的包装材料应纳入消费税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如客户的包装材料就不用缴纳消费税





专家补充回复

我要提问

标       题: 分       类:    
个人信息:
联系电话:

我的问题 更多>>

  • Copyright © www.nsrjlb.com Inc.All Rights Reserved 纳税人俱乐部 版权所有.京ICP备17030503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17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