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老师:
您好!我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电梯生产和电梯安装,维保。电梯安装业务目前按照营业税法律法规的要求,在项目所在的劳务发生地税务机关开具安装费发票时缴纳。
但在具体执行中,有一些项目因为甲方无法付款等原因,存在延迟开发票缴税的现象,公司所在地税务稽查部门要求我公司在所属地补缴延迟开票项目的营业税,但不能为我公司开具安装费发票。
请问老师,若我公司按稽查部门要求补缴了原拖欠的营业税,那以后项目继续付款执行,甲方要求我公司提供发票时,是否还需要到劳务发生地开具营业税发票,再次开具发票重复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办理退税?
谢谢老师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所述问题为税收管理问题,只能与两地税务机关协商解决发票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