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根据营业税相关规定,当月收入不大于2万元的,免征营业税,但一年当中如果有部分月份收入大于2万元,则要全额征收营业税,我想确认一下,这里说的全额征收是仅就当月的应纳税额征收还是要补交本年度以前月份已经享受优惠的部分呢?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有关问题的公告》(2014年第57号)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包含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企业和非企业性单位),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含3万元)的,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纳税人分别核算增值税应税项目销售额和营业税应税项目营业额,分别享受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增值税和月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超过3万元的按现行政策纳税。不涉及补交本年度以前月份已经享受优惠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