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出如下问题:
1、我单位经营范围只有种植(葡萄树)。现属筹建期,可是政府拨付企业购买葡萄苗木补助100万元,满足三个条件属于不征税范围,问题是我们现在属于筹建期所购葡萄苗在生物资产---未成熟科目中核算,暂未形成资产,不征税收入做纳税调增后没有相对应的调减项目资产(筹建期未形成资产),怎么才能一次性将100万元调增后不上税,我不想已折旧的形式逐步抵减,这样账务处理很麻烦。
2、我单位给领导的汽车补助在福利费核算,那汽油费发票没半年报销一次10000元,这种形式上个人所得税吗?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1、生物资产---未成熟科目,也是属于贵公司的资产,只要能单独核算就可以,企业购买葡萄苗木的补助100万元就不需要交纳所得税。
2、应该缴纳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