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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养护业务税收问题

2015-03-20 13:47:26
提出如下问题:
我公司为绿化企业(一般纳税人),承接的绿化养护业务是按营业税服务业税目来上税还是按建筑安装税目来上税,如按服务业是否属于营改增的范围


尊敬的会员:
您提出的问题专家解答如下:


绿化园林公司从事经营活动,需根据其提供的不同应税劳务来确定所适用的税目、税率。从目前兴起的园林绿化市场来看,提供的应税行为大致可分为三类:
一是绿化园林工程,这类工程往往与建筑工程相连,或者本身就是某个建筑工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对园林绿化公司承接涉及建筑业务的绿化工程时,不论是否建有花卉种植场,均按“建筑业——其他工程作业”3%税率计算缴纳营业税。
二是花木养护、病虫害防治,如上述案例中的场地维护收入,是指园林公司利用自身的人员、技术,为客户的花木、园林提供保养、修护等服务,因此,其取得的劳务收入,应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计缴5%营业税。
三是花木租赁行为,实质是园林公司将其拥有的花卉、盆栽等植物提供给客户摆放并定期进行管理取得的收入,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缴纳5%的营业税。


从以上可以看出,应按“服务业-其他服务业”计缴营业税。


以上回复仅供参考,谢谢您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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